11月15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公告称,批复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申请。变更后,海尔集团对其持股比例将由30%升至49%。 对于本次股权变更,海尔消金相关负责人称,此为响应原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并发布的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》规定,即财务公司不得发行金融债券,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。(中国基金报)
© 版权声明
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允许请勿转载。
THE END
11月15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公告称,批复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申请。变更后,海尔集团对其持股比例将由30%升至49%。 对于本次股权变更,海尔消金相关负责人称,此为响应原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并发布的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》规定,即财务公司不得发行金融债券,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。(中国基金报)
暂无评论内容